负责宣传、贯彻、执行国家卫生计生统计工作的法律、法规、方针、政策;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数据的收集、质控、整理和汇总等统计工作;负责法定卫生统计报表的制作和上报工作;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数据资源整合及管理工作;运用卫生统计理论知识和专业工具开展医疗卫生数据的分析、研究及利用,对有关医疗卫生工作的发展进行预测,并撰写医疗卫生统计分析报告;负责向有关领导提供医疗卫生统计资料,并定期向社会大众公布有关医疗卫生统计数据;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医疗卫生服务统计调查工作;负责编撰年度医疗卫生统计资料汇编和简编;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统计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;配合市统计局开展医疗卫生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;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