区县计生工作
概况 全区(户籍、常住、流动)育龄妇女数量,其中已婚育龄妇女数量。(户籍、常住、流动)出生人数,其中计划内出生人数,计划生育率。出生人口性别比。年内办理《北京市生育服务证》数量,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数量,独生子女父母领证率。私自收养人数(包括符合条件收养人数及不符合条件收养人数)。人户分离数量。
北京市户籍人口、常住人口出生率,人口增长情况、自然增长率。出生人口性别比。
全年人口计生经费总投入金额,人均计生经费金额;流动人口经费总投入金额。
改革与管理 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新政策的制定与实施,管理的新措施与重点。市长责任书完成率。人口规模调控指标完成情况。单独二孩政策的执行情况及申请人数。
宣传教育 计生政策的宣传投入、宣传活动。
流动人口管理 流动人口管理措施,流动人口孕检点工作,流动人口孕检率。流动人口母婴健康监测等。
计生服务 避孕措施(长效措施、短效措施数)及指导,优生指导。计生药具免费发放点数量,发放药具种类、数量及总金额,新增发放点(机)情况。
生殖健康 优生咨询情况,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定点医院数量及变化情况,孕前优生筛查、检查等开展情况。人流率。生殖健康教育开展情况。进军营宣教活动开展情况。
计生关怀 全年符合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人数及奖励总金额,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人数及总金额,独生子女奖励扶助金、特别扶助金标准、奖励扶助对象人数及发放总金额,其他奖励、救助项目内容及发放(投保)总金额。失独家庭数量及帮扶措施。
调查与研究 开展与人口计生工作有关的调研情况,包括调查或研究的时间、课题来源、内容、成果等。
对外交流 国外机构、人员来访情况,与国外合作项目。与国内其他省市的交流情况。
信息化建设 全年信息化建设总投入,重点项目(信息平台)建设情况。
协会工作 区计生协会换届选举情况,下设协会数量及会员数。“幸福家庭”“关爱女孩”“暖心计划”等活动开展情况。
其他工作(按工作内容自拟条目名称) 不能列入以上条目的本年度较重要工作。
大事记 具体内容详见《年鉴写作规范》,原则上不超过10件,每件事的记述要简明扼要。(最好附有JPG格式的图片。成书时,大事记统一放置于“卫生计生工作纪事”栏目)
党政领导名单 党委书记、副书记,主任、副主任
稿件后需附:单位全称、地址、邮编、电话、网址,撰稿人姓名及联系电话,审稿人姓名
计划生育学术团体工作
基本情况 团体会员总数,个人会员总数,年内新发展会员数量。下设专业委员会(分会、专业学组)数量及具体名称,新增分会或专业学组数量及名称,学会领导的换届、改选,学会的管理情况。驻会工作人员数量。学(协)会的级别。
历史沿革 本单位成立的时间,隶属关系,名称及地址的变更情况。主要职能及任务。历届会长姓名。
学术活动 全年本学会举办的学术活动、学术年会数、分类、学术交流论文篇数,参加学术活动人数。
本学会与国际及外省市的交流与合作情况。
科普宣传 科普宣传的时间、地点、内容、参加人数等。
培训工作 举办培训班的类型、期数及参加人数。
编辑出版 正式出版的杂志名称、主要内容、接收稿件数量及刊登稿件数量、发行量等,杂志的影响因子、核心总被引频次、基金论文比、综合评价数值。
委托工作 分项目介绍承办政府及其他部门委托的工作。
其他工作(根据本单位重点工作自拟条目名称,不可以“其他工作”为条目名称) 不能列入以上条目的本年度较重要的工作。如“惠民工程”等。
大事记 具体内容详见《年鉴写作规范》,原则上不超过10件,每件事的记述要简明扼要。(最好附有JPG格式的图片。成书时,大事记统一放置于“卫生计生工作纪事”栏目)
领导名单 会长、副会长(或理事长、副理事长),秘书长
各专业委员会名单 专业委员会全称 主任委员姓名(单位与职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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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机构工作
基本情况 本年度职工总数(含合同制人员)及人员构成(其中正高职称、副高职称、中级职称、初级职称人数)情况。
年底固定资产总价值(单位:万元)。本年度新购资产总值(万元)。
历史沿革 本单位成立的时间,隶属关系,名称及地址的变更情况。主要职能及任务。
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的名称,本年度新增或撤销的机构的名称及时间。
改革与管理 本年度人事制度及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及单位管理的新举措。
日常工作(请根据本单位重点工作或日常工作内容自拟条目名称,不可以“日常工作”为条目名称) 可根据主要工作再细分条目。条目名称要求简练,并保持相对稳定。
信息化建设 本年度单位信息化建设总投入金额及开展情况。
学术交流 包括国内外的交流、合作情况。
基本建设 本年度新建、改扩建用房情况,以及其他重大基建项目情况,包括投资规模及项目进展等。
大事记 具体内容详见《年鉴写作规范》,原则上不超过10件,每件事的记述要简明扼要。(最好附有JPG格式的图片。成书时,大事记统一放置于“卫生计生工作纪事”栏目)
党政领导名单 党委(支部)书记、副书记,主任、副主任
稿件后需附:单位全称、地址、邮编、电话、网址,撰稿人姓名及联系电话,审稿人姓名
《北京卫生和计划生育年鉴》写作规范
(2015年)
一、总体要求
1.时间要求:2014年度1月1日-12月31日内发生的事件。
2.资料要求:应是一个完整的有价值的资料。一般具备六要素:时间、地点、事件、人物、原因、结果。特别要注意资料的真实性和客观性。
3.收录范围:收录可面向社会公开的信息,不收录本单位的内部信息、国家规定的保密信息以及各部门调研报告中预测性、展望性的内容。根据年鉴资料性的特点,收录时注意内容的连续性。
4.数据要求:同一单位的数据不能数出多门。使用数据要做到单项数与合计数、绝对数与百分数、前文数与后文数一致。统计数据时间为2014年1月-12月。
5.条目要求:按统一的条目名称、内容及顺序编写,条目的内容如没有可不写。自拟条目放在规定的条目之后,标题要求明确简洁。
二、条目撰写
1.文体:用记述文体,不抒情、不议论、不评价,不使用总结报告、新闻报道等文体。
2.内容:真实、准确、全面、客观。不要记述总结性评论。
3.语言:开门见山,直陈其事,无大话、套话、空话,避免使用“最大、最强、可喜变化”等形容词;不使用“将、计划、预计”等预测或展望性词汇。不用文言、方言,忌用仅在行业内通用的简称。
4.字数:区县稿件的字数一般不超过6000字,医院、高校、科研、计生、公卫及其他机构的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,学术团体的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。
5.大事记:记录本年度内发生的对本市、本行业有重要影响的事件。例如:医改方面的重大举措,在全市首次引进某种设备或技术、首次实施的大手术,重要的对外交流与合作,获得国际奖项,国家领导人视察,重大的院庆活动等。一事一条,写明时间、内容、结果等,每件事的记述在200字以内。(最好附有JPG格式的图片)
6.卫生计生界人物:介绍本年度本单位新获(或去世)两院院士、国家或国际奖章(如全国五一劳动奖章、白求恩奖、南丁格尔奖等)者,每个人物的介绍在500字以内(包括姓名,性别,籍贯,出生年月,毕业时间、院校及专业,现任职、曾任职,主要的工作经历、业绩、贡献及成果等)。
三、时间表示
1.当年信息注明月日,不写年份。当年可用“年内”表示,行文中不用“目前、现在、最近、明年、去年、本月”等时间代词;不用时间简称,如2013年不能写成13年。
2.公历世纪、年代、年、月、日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,如20世纪90年代、2011年1月16日。
3.时间的起讫用浪纹连接号“~”表示,如2010~2011年。
4.当年数据与上一年度全年相比一律用“比上年”表述,与上一年度的同一时期相比可用“同比”表述。
四、数字表示
1.数字用法以国家标准——《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》(GB/T 15835—2011)为准。
2.具有统计意义的数字要用阿拉伯数字表示。
3.带小数点的数字,统一保留小数点后两位,整数时可用整数,如100%、88.90%。
4.带有“几”字表示大约数的数字,必须使用汉字,如十几天。
5.用“多”、“余”、“左右”、“上下”、“约”等表示约数的一般用汉字;如果文中出现一组具有统计和比较意义的数字,其中既有精确数字,又有约数时,为保证局部体例一致,约数也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。
五、名称表述
1.文中一律用第三人称,不用第一人称。直接用单位名称,不用“我委”、“我单位”等,而用“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”或“市卫生计生委”等。
2.各种名称均使用全称;或第一次用全称(标注简称),以后用简称。
3.使用英文缩写时,一律先写中文全称,括号内注明英文缩写,以后可直接用英文缩写。
4.凡人名一律直书其名,不用同志、先生等称谓(国际友人或著名人士例外)。需要说明职务、职称等,可将职务等加在姓名之前,如“市卫生计生委主任方来英”、“市长王安顺”等。
5.会议、组织、机构等名称,在文中首次出现时,一律用全称(标注简称),以后用简称。医药方面的专业术语使用要规范。
6.“台湾”、“香港”与其他国家、地区同时出现时前面必须加“中国”,称为“中国台湾”与“中国香港”。
六、图片与表格
1.彩色图片放于卷首。要注重图片的资料性(如:中央、市级领导的视察、参观等;外宾来访、参观等;召开大型、重要会议等;新建、扩建工程及新增大型设备,改善就医条件等;医疗新技术的研究、开发等;较重大、有意义的义诊、咨询、培训等)。图片要有存史价值,要做到主题新颖、中心突出、层次清晰、人物端正、对比和谐、构图准确。每张照片均应有文字说明(包括时间、地点、事件)。电子邮件传送的照片应是jpg格式。
2.正文中最好不设表格。必须用表格的,请注意年鉴双栏排的特点,也可排成单栏。表格采用开放的三线式,不用封闭式,表内不用横线。
七、其他
1.单位名称需写全称,并注明单位地址、邮编、电话、网址。
2.文后请注明撰稿人姓名、联系电话,以及审稿人姓名。
3.各单位稿件经本单位领导审核后,于2015年5月20日前经电子信箱发送至《北京卫生和计划生育年鉴》编辑部,并与编辑部电话确认。
4. 邮件请以各单位名称为主题(例如:“西城区计生委”),照片与文字稿不要放在同一个邮件里。
《北京卫生和计划生育年鉴》编辑部
地址:西城区北纬路59号209室
电话:63046927
联系人:薛志文 余胜
E-mail:nj@bjhb.gov.cn